在一个足球队伍中人数是23人,其中有11名主力球员、11名替补队员和1名点球守门员,替补队员和主力队员的位置不是一一对应的,球员根据教练的风格和具体的人员情况进行调整,在比赛过程中每个队都需要一名守门员,同时,在比赛中,需要一到二名替补,如果是友谊赛,必须至少有五名替补队员。经裁判员同意比赛暂停时,替补队员可以替换在场上的球员,在一场比赛中,一支球队只有三次机会更换球员,同时,换过的球员不能再参加比赛。
参加足球比赛的两队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,这11名人员主要分为:
守门员:主要职责是守住球门,观察场上比赛变化情况,组织和指挥全队的攻守。
边后卫:主要负责防守对方的边锋或插入边锋位置的其他队员,并与中卫协同防守,相互补位,封锁直接进攻球门的去路。本队进攻时,也可伺机插上助阵,起边锋的作用。
中后卫:是防守的支柱,主要职责是防守球门前中央最危险的区域,制止对方射门,并与边后卫和另一中卫协同防守,相互补位,还应起到攻守组织和指挥的作用。
前卫:活动在锋线队员和卫线队员的中间地带,主要职责是控制中场,是防守的屏障,又是前沿攻击的纽带。进可以攻,退可以守,并能及时插上或远射,起到全队的核心作用。
中锋:主要职责是突破射门或插上接传中球射门。其次是通过交叉换位,左右策应,扰乱对方防线,为同伴创造插上、切入或射门的机会,是本队的“尖刀”和“射手”。由攻转守时是全队的第-道防线。
边锋:主要职责是从边路突破对方的防线,带球切人射门或底线传中或包抄射门。防守时要紧盯防守自己的边后卫,不让其自由助攻,并协助本方边后卫防守对方边锋。